落实工地实名制实现了: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楚、基本情况清楚、出勤记录清楚、工资发放记录清楚、进出工地时间清楚。大大提升了施工单位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工程进展。由于工地上每天有近百个外来务工人员进出,用传统的方式不可能登记上每一个农民工的名字、容貌,很难知道每天究竟有哪些人来工地施工作业,这就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发生了劳务纠纷以后不能积极有效的解决。而通过落实工地实名制以后,能对施工人员的出勤情况了如指掌
嘉亿能科技提供工地实名制一站式解决方案,采用人脸识别闸机,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LED屏,联动卡,等工地实名制所需软硬件,对接当地住建平台,为客户解决工地实名制问题,工地实名制一站式服务热线:13392895068(蒋经理)
一、落实工地实名制责任
(一)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市(州)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制订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
(二)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四)承包企业(指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及时准确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
(五)建筑用工企业(指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依法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发放方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建筑工人信息采集、核实、更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并按时将台账提交承包企业备案。
(六)工程监理企业应审查承包企业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目前劳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严格要求劳务工每周向项目部提交一次劳务人员变动情况表,并详细注明工种、离场人员、入场人员及总人数等情况,可随时在系统平台进行进场离场设置,如果不按时离场延期工时的也可进行编辑,方便灵活。 以实名制为切入点所构建的这种用工体制,初步形成了建筑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系统。